农业信息工作与信息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影响和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是引导产销,调控农村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当前,适应农业发展新阶段和农产品买方市场的出现,搞好我市农村信息服务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建立新型的农业信息工作体系
既要实现农业部门自身的纵向信息联合,又要使各种涉农部门、农业产销区、农产品批发集贸市场及国内外的信息网络横向联合。当前应重点以省市农业信息中心为主体,县、乡、村逐级配套延伸网络,打通农业信息进入干家万户的渠道,满足广大农民对信息的需求。
2、加快农业信息传输网络建设
要想迅速向农民提供最新信息,最大限度地满足市场农业发展的需要,必须尽快建立市、县、乡农业信息机构,配各专职人员从事农业信息服务。县级信息机构要注重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及时采集传递,如实反映情况;并对各种数据和资料进行探加工和综合分析、筛选,结合本地市场和优势去伪存真,综合定位,得出适合本地发展的实用信息,通过基层机构或中介组织及时传输给农民。其次对发展条件较差的地区,可借助传统的信息交流方式,促进农业科技普及力度,使农村感受到信息化带来的实际效益,增强农村的信息意识,为最终实现信息化和加快农业新技术推广奠定基础。
3、建设县级农业资源信息数据库
农业信息不管是资源信息、种植信息、养殖信息,还是农村经济信息,都是农业基层单位应用最多、最广泛、最深入、最直接。随着加入WTO和农业技术的革新,基层对信息的需求越来越迫切。近年来各地推行的农业结构调整、农业资源规划、作物病虫害防治、水土流失治理、农业生态环境评估等,也是以相关信息为基础的。因此,在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种农业信息网内容后,要下大力气抓县级农业资源信息库建设,内容应包括农业自然资源信息、农业生产管理信息、农产品市场信息、农业科技信息、农业使用技术及科研成果等信息。这些数据库要建成规范化、系列化的电子计算机检索,使其能在国内外的信息高速公路上传递。
4、健全运行机制
制定具体的服务项目,规范农业信息的发布与传送制度,避免信息传递的随意性而造成返工局面;建立农业信息资源开发的领导和协调机构;健全农业信息服务的组织体系。
5、加强农业信息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
县级农业部门上联省和中央,下对乡村,直接面向农村、农民,是信息双向反馈和为基层服务的重要环节。加强县乡农业部门信息队伍建设,是搞好信息工作的保证,政府部门在加强信息主渠道建设的同时,通过各种方式,鼓励和推动各类半政府性事业单位和民间组织等多元化信息主体的发展。如利用农业系统及涉农行业相关机构的信息咨询服务功能和各类协会、学会、农民产销合作组织等的信息中介作用,促进信息的有效流动,推动信息服务的社会化。
农业信息技术是一门新的技术,即便有相当文化层次的技术人员对农业信息化也存在知识准备不足的问题,而农业管理人员、农业技术人员以及广大农民群众是农业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的主体,一切技术成果经他们的应用才能转化为生产力。因此,应当通过各种方式提高培养造就一大批掌握农业信息化技术的人才,特别要培养一批既懂农业技术又懂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提高农业管理人员、农业技术人员以及农民整体的信息素质;形成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良好的为农村提供信息服务的队伍。
6、强化信息传递和服务
农业信息化工作,应准确定位,服务为主。把为领导服务和基层服务相结合。面向领导提供宏观决策服务,面向基层提供宏观指导服务,面向农民提供微观咨询服务。利用多种形式,搞好信息的双向反馈和发布。在作好信息上报的同时,重点加强信息的对下传播,突出为农村和农民的服务。要疏通渠道,在利用计算机网络传播信息的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将信息及时发布使用。县级的信息集散是信息运行的关键环节,要通过实现网络互联和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将直接采集到的本区域信息和接收到的相关信息进行双向反馈,尤其是要有针对性地作好对县以下基层和农民的信息传递,并带动乡村农业部门的基层力量和通过备相关信息组织的活动共同搞好信息的采集和传播。
7、加大对农业信息工作的扶持力度
只有政府直接参与农业信息化工作,才能建立县、乡镇、村的农业信息网络;只有政府支持建立的信息咨询服务机构,才有信誉,农民才能相信。在开展农村信息服务的工作中,各级有关部门还应加大投入力度,帮助基层解决一部分启动资金,购置信息处理设备,改善服务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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